什么?" 大牢出來的女人 " 開直播了?近日,有網友發現,2018 年曾因參與酒托詐騙被通緝、被網友稱為 " 最美通緝犯 " 的卿晨璟靚出獄后開直播當網紅。她用著當年通緝令上頭像,打著 "2018 年頭條人物 "" 最美通緝犯 " 的招牌招攬粉絲,引導粉絲加群付費聽 " 監獄故事 "。
果然," 毒流量 " 這碗飯,吃不得,吃不久。
4 月 27 日,平臺及時出手封禁其賬號。@抖音黑板報發文稱,平臺禁止以監獄服刑、違法犯罪經歷為噱頭博取流量、不當獲利。
" 最美通緝犯 " 事件背后,折射出一個 " 隱秘的角落 " ——刑滿釋放人員再就業的問題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》第三十八條,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,包括就業權。
也就是說,卿晨璟靚接受了法律的懲處,服刑期滿出獄后,和普通人一樣擁有就業的權利。但問題是:干什么工作?是不是正道?
事情到這里,還是一個 " 浪子回頭 " 的正能量故事,直到她轉頭開啟了 " 監獄故事 " 系列視頻和直播。
今年 3 月 19 日以來,卿晨璟靚在社交平臺上,以網絡主播的身份共發布多條視頻和網友互動,分享 " 里面的故事 "。如 " 不要問我是不是和 xx(服刑的某娛樂明星)關在一起,里面男女是分開的。"" 如果你們還想聽我講里面的故事,以及我做托以前那些事,你們就給我卡個燈牌,進我的粉絲群。"
奶茶店主、網紅,都是一份職業,職業無分高低貴賤。選擇了網紅這條路,就意味著要走進公眾視野,成為公眾人物,自然要承擔社會責任。
賣奶茶,誠信經營是正道;當網紅,傳播正能量才是正道。任何正道,都不是打著 " 改邪歸正 " 的口號,卻販賣 " 監獄故事 ",營銷 " 犯罪經歷 "。正如網友所說:" 這光榮嗎?"
" 監獄故事 "" 犯罪經歷 " 為何不能賣?
記者打開社交平臺檢索發現,網絡上像卿晨璟靚這樣打著刑滿釋放人員的標簽,抓住網友的獵奇心理,以 " 監獄故事 " 為賣點的主播并不少,甚至以此為榮。某直播平臺數據顯示,涉及 " 刑釋人員 " 標簽的賬號日均觀看量是普通賬號的 3.2 倍。
人生固然有容錯率,但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,更不能 " 三觀 " 跟著 " 五官 " 走。網絡主播是新興職業,卻如同教師、律師、記者等職業一樣,有影響公眾輿論的能力。他們在互聯網語境中很容易成為意見領袖,引導著網友對社會公序良俗的認知,需要更嚴格的準入和內容審查。
回歸最基本的 " 三觀 ":詐騙光榮嗎?犯罪光榮嗎?蹲大牢光榮嗎?答案顯而易見。
更可怕的是,這種 " 監獄故事 " 產生的 " 毒流量 " 還可能帶來模仿效應,心思不端的網友可能會在卿晨璟靚們的分享中學習犯罪伎倆,真是細思極恐。
對此,@抖音黑板報明確表示,平臺禁止以監獄服刑、違法犯罪經歷為噱頭博取流量、不當獲利。
我們不反對刑滿釋放人員改邪歸正,也期待他們能用真正的醒悟和合法勞動重建社會信任,但絕不允許美化罪惡、販賣罪惡。
文|記者 張璐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