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珠海市紀委監委 8 月 2 日消息,經珠海市委批準,珠海市紀委監委對珠海市香洲區委原副書記、區政府原區長劉齊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劉齊英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對抗組織審查,搞投機鉆營,結交政治騙子;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收受禮品;違背組織原則,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,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;廉潔底線失守,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,違規從事營利活動;把公權力當作謀利的工具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入園、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劉齊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珠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珠海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劉齊英開除黨籍處分;由珠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珠海市第九次黨代會代表、香洲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公開簡歷顯示,劉齊英出生于 1969 年 8 月,曾任珠海市商務局局長等職,2015 年 10 月任香洲區委副書記,提名為香洲區區長候選人,后當選區長。
2024 年 12 月 8 日,劉齊英辭去香洲區區長職務。今年 4 月 25 日消息,他被查。